一個學年讀下來,得到了什麼呢?
每一部法律都只有上一個學期,說實在的,能夠學到的「法律」真的很少、很皮毛。相對於正科班的法律系學生、研究生而言,學分班的授課方式,的確很符合「推廣教育」的角色——讓學生「知道」法律是怎麼一回事,要再更鑽研,就必須靠自己了。
最大體會
最大的體會是「比較知道法律人在想些什麼」;看到「恐龍法官」或是批評判決的相關新聞時,也比較能夠理解為什麼法官必須這麼判決(刑法就是規定XX罪最多只能判那麼重/能夠查到的證據就是這麼多/尤其學了刑法之後,稍稍瞭解了些「刑法的限縮性」——這是動用國家的力量來處罰人民,必須相當審慎;也比較能夠支持「廢死」的立場。當然,略懂了一些法律之後,也比較能夠注意到生活上的相關規範,也懂得保障自己的權益。最棒的是,可以直接諮詢老師或強大的助教群!(例如:這次高醫的追討薪資事件XD)
活到老,學到老XD
班上的同學們來自各行各業。公務人員、證券營業員、警察、調查員、醫護人員、政論節目名嘴、教師…等等,在有正職工作的週末時間,花上一整天坐在課堂上聽課,大家的學習動機都非常強烈。
記得,過去大學上課時,大家往往都不喜歡坐前幾排,但在學分班中,前幾排都是熱門座位,同學們的出席率也非常高。甚至還有同班同學,同時上了台大法律和政大法律的學分班,同時還上了律師考試的補習班,甚至還準備報考法律的碩士專班。果然出了社會後,知道「自己想做什麼、想學什麼」的學習動機才是最強烈的!
到目前為止,所花費的時間、交通等種種成本,個人覺得相當值得。(聽老師說,學分班還曾經有每週遠從新加坡飛回台北上課的學分,在結業五年後,今年也已經考上律師了!)
到目前為止,所花費的時間、交通等種種成本,個人覺得相當值得。(聽老師說,學分班還曾經有每週遠從新加坡飛回台北上課的學分,在結業五年後,今年也已經考上律師了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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