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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人格分裂?精神分裂?》

昨天新北市發生了一件隨機殺人事件,傷者不治,是個令人遺憾的結果。據「東森新聞雲」報導,王嫌落網後向警方表示,他從國中開始就出現「心理解離、精神分裂」狀況。 看到「心理解離、精神分裂」這兩個詞,想來稍稍解釋一下。 過去「精神分裂」和「人格分裂」這兩個用語,經常被混用或誤會。 實際上這兩個用語指的是不同的精神狀態。 精神分裂(精神分裂症),英文病名為Schizophrenia。 幾年前中文譯名已被改稱為「思覺失調症」 常見症狀為:幻聽幻視等「感覺上」的困擾,以及妄想、混亂思考、思考貧乏等「思考上」的困擾(也因此很符合中文病名「思覺失調症」所傳遞出來的消息)。 人格分裂(人格分裂症),原本的英文病名為 Multiple Personality Disorder。後來英文病名改稱為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,而中文正式譯名為「解離性身份障礙症」。   跟解離有關的疾病中,與正常記憶連結的事件可能會互相分離。正常生活中的一部分也可能有輕微的解離行為。例如,有時候忘記自己正在想什麼,或者開車開到某處卻想不起來沿路的細節,這其實是很正常的。不過,解離相關疾病個案的心智狀態會嚴重改變,有些可能造成記憶上的重大斷層。這會變成個案逃避現實的不健康方法。 這兩種疾病所呈現出來的樣貌是很不一樣的,治療方法也截然不同。 回到這個案件,網路上已經有流出犯案當下的影片,看了真的很不舒服。請大家盡量不要再散播出去。 我不是這個犯案者的醫師,不便說些跟診斷有關的事。 可以預期的是,這件案子應該也會進行精神鑑定,我們靜待司法判決,並為受害者家屬祈禱。 我想強調,「精神疾病並不是免死金牌:不是所有曾經看過精神科的人,犯罪都能減刑或是免罪」。 如果身邊有精神疾病、身心疾病的患者,請鼓勵他們持續好好治療,並陪伴他們。